一、需公证的文书:遗嘱文本(公证处可以代书)。
二、身份证明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军官证、武装警察的警官证、户籍证明);
(二)居民户口簿。
三、婚姻状况证明:
(一)未婚的应提供其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从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至申请办理公证之日无婚姻登记记录的证明(注:法定结婚年龄,汉族男22周岁、女20周岁;蒙古族男20周岁、女18周岁);
(二)已婚的应提供结婚证;
(三)离婚的应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者生效的离婚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并提供其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离婚后未再婚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四)丧偶的应提供配偶的死亡证明及其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丧偶后未再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死亡证明应由医院或公安部门出具),如处分财产属于与丧偶配偶夫妻共有的,应先办理丧偶配偶遗产部分的继承权公证。
四、财产权利证明:
(一)房屋提供以下材料:
(1) 房屋所有权证及购房合同、交房款的发票或收据;
(2)无合同及交款票据的需要调取房屋档案资料。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文书和相关票据等手续。
(三)车辆: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购车发票、营运车辆提供营运手续。
(四)存款:提供存折、存单、银行卡及余额明细。
(五)其他动产,提供购物发票。
(六)其他财产权利证明。
作用:
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口头、代书、自书、录音遗嘱。
注:
1、立遗嘱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得委托他人办理。
2、立遗嘱人配偶的死亡证明由医院或公安机关出具;丧偶后未再婚证明由遗嘱人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
3、上述证明材料均应提供原件以及A4纸复印件。
4、具体所需材料以现场咨询公证员为准。
当事人向公证处申办公证,应如实告知所申请办理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当事人在网上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需要在领取公证书之日向公证处公证人员出示并核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证书的,将可能依法被追究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如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或是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等,本处将不予办理公证。不予办理公证的,公证处将根据不予办理的原因及责任,酌情退还部分或者全部收取的公证费。
审核时长(公证处审核申办是否符合公证要求)
约1个工作日
受理时长(审核通过后受理公证申请)
约2个工作日
领取公证书
您通过公证在线受理平台所申请办理公证事项在通过公证处的审核后,公证处会与您约定领证的时间与地点。请您务必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照我处的要求携带所有证明材料的原件,到我处办理后续手续并领取公证书。
公证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北方公证处: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城南街2号原房产局4楼 电话:0471-6376777、6938559
申请撤销
您可以在公证书出具之前撤销公证申请。本处实行预收公证费制度。已受理的公证事项,经公证处审查的,当事人在公证书在出具之前申请撤回的,公证处将按照该公证事项收费标准的50%收取相关费用。
退款时长
如支付后因您撤销公证申请、被公证处拒绝申办或由公证处终止申办等产生退款行为,公证处退款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实际到账时间根据您支付时所选的支付方式略有延迟。费用将会退回您支付时所选的支付方式中(例如:您支付时选择支付宝付款,则退款将退回您的支付宝账户内)。